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
体裁分类: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:国土资源、能源 文号:邢任政字〔2020〕30号 发布时间: 2020-12-05 发布机构:政府办 浏览次数: 字体:[大 中 小]
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
你局《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》(任自然资〔2020〕140号)收悉。经2020年第五次土委会研究,同意你局对2020-68、6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。你局要按照方案,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规范操作,依法公开拍卖,挂牌出让。
附件:2020-68、6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
2020年12月3日
附件:
2020-68、6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
一、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
2020-68号宗地位于任县经济开发区润德路西侧,面积14121.49平方米(21.18亩),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,出让年限为50年,容积率不小于1.5,建筑密度不小于40%,绿地率不大于15%。
2020-69号宗地位于任县经济开发区润德路东侧、华安街南侧,面积17629.1平方米(26.44亩),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,出让年限为50年,容积率不小于1.5,建筑密度不小于40%,绿地率不大于15%。
2020-68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351.63万元。
2020-69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437.20万元。
以上地块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《邢台市企业投资项目“标准地”模式实施方案》(邢政办字〔2020〕1号)要求,按“标准地”模式进行供地。
二、竞买人范围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,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保证金、起始价、增价幅度
2020-68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210万元,起始价为352万元,报价增幅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;
2020-69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260万元,起始价为438万元,报价增幅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。